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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雷锋纪念馆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始建于1964年,1965年开馆。1962年8月15日,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雷锋在抚顺因公殉职。作为抚顺市人大代表,他的遗体当时安葬在抚顺市 新抚区戈布烈士公墓。1964年4月, 为纪念雷锋,抚顺市在望花区公园修建了永久性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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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12月18日出生于湖南望城。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1月8日,雷锋正式参军入伍。在人民解放军这座大熔炉,雷锋逐步成长为一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3年里,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项,被评为节约标兵,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出席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升为班长,抚顺市人民代表。

1962年8月15日,在抚顺因公殉职。雷锋以22岁的生命,将有限变为无限,将短暂变为永恒,谱写了壮丽的人生诗篇,最后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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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纪念碑,碑身镌刻毛泽东手书"向雷锋同志学习"。 雷锋墓,墓前黑岩基石上雕刻有汉白玉花环,墓后竖卧碑一方,正面镌刻书法家 舒同撰写的"雷锋同志之墓",碑后镌刻有由著名作家周而复书写的碑文。墓南广场上塑有总高8米的 雷锋全身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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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纪念馆占地面积56700平方米。经过历次维修和扩建,现已成为布局完整、庄严肃穆的烈士陵园。1979年9月5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公布雷锋墓和雷锋纪念碑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10月15日,国务院批准 雷锋纪念馆为第一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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